關(guān)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通知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21-01-18 19:4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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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商函〔2021〕33號
各會(huì )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》第二十七條規定,經(jīng)研究決定,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作如下調整:
一、自2021年1月18日當晚夜盤(pán)交易時(shí)起,動(dòng)力煤期貨2102合約、2103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20元/手,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20元/手。
二、自2021年1月19日起,硅鐵期貨2105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6元/手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1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