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(guān)于調整玻璃期貨手續費優(yōu)惠措施的通知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21-09-24 20:0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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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商函〔2021〕670號
經(jīng)研究決定,鄭商函〔2021〕352號文中玻璃期貨比例減收、持倉達標減收、法人持倉占比達標減收措施調整如下:
一、比例減收比例調整為30%。
二、調整持倉達標減收比例:(1)月內日均持倉量達到豁免標準(75000手)的會(huì )員,持倉達標減收比例調整為70%。(2)月內日均持倉量達到限定標準(30000手)的會(huì )員,持倉達標減收比例調整為60%。(3)月內日均持倉量未達到豁免標準、限定標準的會(huì )員持倉達標減收比例調整為50%。
三、針對當月在玻璃期貨品種上法人持倉占比日均值達到或超過(guò)品種標準值(40%)的會(huì )員,持倉達標減收比例乘以1.4;對于法人持倉占比日均值未達到品種標準值的會(huì )員,若其當月法人持倉占比日均值≥基數+1%×(n-7)(n為當月月份,n=8、9、10、11、12),則其持倉達標減收比例乘以1.2?;鶖禐?/span>2021年上半年會(huì )員在玻璃期貨上的法人持倉占比日均值。若該值小于玻璃期貨法人持倉占比最低基準值(10%),則基數取法人持倉占比最低基準值。
其中,第一項調整自9月22日當晚夜盤(pán)交易時(shí)起實(shí)施,第二項、第三項調整自10月1日起實(shí)施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1年9月22日